番茄為什麼是蔬菜?美國最高法院的定義之爭

番茄為什麼是蔬菜?這個問題已爭論了幾個世紀,直到 1893 年美國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才有了定論。從植物學的角度來看,番茄是一種水果,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它是一種蔬菜。為什麼會有這種區別?讓我們深入探討最高法院的裁決,以及導致番茄被歸類為蔬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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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的法律定義:最高法院裁定

1893 年,美國海關當局將番茄歸類為應徵收較高稅率的「蔬菜」。進口商厄文·杜爾穆(Edwin Durkee)認為番茄是一種「水果」,因此應該適用較低的稅率。雙方僵持不下,於是訴訟一路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在歷史悠久的 ني克松訴厄文·法爾韋爾公司案 中,最高法院最終裁定番茄根據《關稅法》的定義應歸類為蔬菜。

儘管植物學家將番茄定義為果實,但法院基於其低糖分和主要用於鹹味菜餚的特性,認定番茄在法律上應被視為蔬菜。這項裁決結束了番茄是否應被歸類為水果或蔬菜的長期爭議,並確立了番茄在法律定義上的蔬菜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的裁決僅適用於海關稅收目的。在其他法律背景下,番茄可能被視為水果。例如,在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的定義中,番茄被視為水果。這種法律上的雙重性反映了番茄的獨特性質,它既具有植物學上的果實特徵,也具有法律上定義的蔬菜屬性。

最高法院的裁決對番茄產業產生了重大影響。 尼克松訴厄文·法爾韋爾公司案 的裁決使從國外進口的番茄關稅降低,促進了美國番茄產業的發展。這項裁決還確立了番茄在法律上的分類,為番茄的貿易和監管提供了明確的依據。

番茄果實特徵:從植物學角度審視

從植物學角度來看,番茄符合水果的定義,因為它是被子植物的成熟子房,其主要功能是傳播種子。番茄具有以下水果特徵:

  • 多汁果肉:果肉由柔軟多汁的組織組成,富含水分和糖分。
  • 種子包含:果實內部含有由胚珠發育而來的種子。
  • 花源性:番茄由雌蕊(花朵的雌性生殖結構)發育而來。
  • 保護性外皮:番茄的外皮稱作果皮,具有保護種子和果肉免受環境傷害的作用。

然而,與典型的水果不同,番茄的糖度較低,主要用於鹹味菜餚,而非作為甜味食品食用。此外,番茄的果皮較厚,種子也相對較多,這使得它在烹飪中更適合被視為蔬菜。

番茄為什麼是蔬菜?.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番茄的雙重性:從法律與植物學觀點解讀其性質

番茄這項獨特的果實同時具有「果實」和「蔬菜」的雙重身份,這點從法律定義植物學分類的觀點來看尤其明顯。

植物學的角度來看,番茄確實是一種果實,因為它是由雌蕊發育而來,並且含有種子。根據植物學定義,所有由開花植物產生的多室構造,且含有一個或多個種子的構造都可稱為「果實」。因此,番茄在植物學上毫無疑問地被歸類為果實。

另一方面,根據美國最高法院於1893年的裁決,番茄在法律上被定義為「蔬菜」。此項裁決乃是在一宗海關稅收爭議中所做出的,當時問題是番茄是否應該被歸類為「蔬菜」,進而課徵較高的關稅,還是應歸類為「水果」,課徵較低的關稅。最高法院裁定,番茄在法律意義上應被視為「蔬菜」,因為它通常是用於鹹味菜餚,而非甜點

因此,番茄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同時擁有「果實」和「蔬菜」的雙重身份,視乎其在植物學法律背景下的定義而定。這種雙重性突顯了科學法律之間在分類定義方面的潛在差異。

番茄的雙重性:從法律與植物學觀點解讀其性質
番茄的雙重身份
觀點 定義
植物學 由於番茄是由雌蕊發育而來且含有種子,因此根據植物學定義,它是一種果實。
法律(美國) 根據美國最高法院1893年的裁決,番茄因通常用於鹹味菜餚而不是甜點,因此在法律意義上被視為蔬菜。

番茄的分類爭議:從水果到蔬菜的法律演變

在番茄被法律定義為蔬菜之前,其分類爭議已存在數十年。19世紀後期,美國政府向進口的番茄徵收關稅,因為它們被歸類為水果。然而,進口商爭辯說,番茄應被視為蔬菜,因此不應徵收關稅。這一爭議最終提交美國最高法院裁決。

1893年,最高法院在「尼克森訴美國案」中作出裁決,明確將番茄定義為蔬菜。法院根據番茄在烹飪中主要用於鹹味菜餚而不是甜點這一事實做出裁決。法院進一步指出,番茄的低糖分含量支持了將其歸類為蔬菜的觀點。

這一裁決確立了番茄作為蔬菜的法律地位。自此以後,番茄一直被歸類為蔬菜,並被用於各種鹹味菜餚中。最高法院的裁決結束了關於番茄分類的長期爭議,並對美國法律和烹飪產生了持久的影響。

番茄之爭:從法庭到餐桌

美國最高法院關於番茄是否屬於蔬菜的爭議,不僅反映了法律與科學之間偶有的差異,也揭示了日常語言的模糊性。雖然番茄從植物學角度來看是水果,但其在法律上的分類為蔬菜,這突顯了人類在為世界分類時所面臨的挑戰。

番茄的雙重性表明,語言和法律並非一成不變的,而是會隨著社會規範和科學知識的演進而變化。最高法院的裁決反映了當時的社會觀念,而這種觀念將番茄置於蔬菜的範疇。隨著時間的推移,對番茄的理解不斷演變,從法庭的定義到餐桌上的料理。

在餐桌上,番茄既可以作為水果,也可以作為蔬菜。在沙拉和水果拼盤中,它被視為水果;在披薩和義大利麵等鹹味菜餚中,則被視為蔬菜。這種靈活性反映了番茄的多功能性,以及它在人類飲食中扮演的角色。

番茄之爭不僅是法律或科學的問題,也是語言和文化的問題。它提醒我們,我們的分類並非絕對的,而是受到我們的觀點、價值觀和社會規範的影響。番茄的雙重性象徵著人類將世界分類的複雜性和挑戰。

可以參考 番茄為什麼是蔬菜?

番茄為什麼是蔬菜?結論

關於番茄究竟是蔬菜還是水果的爭議,最終由美國最高法院在世紀之交裁定。雖然從植物學角度來看,番茄無疑是果實,但它們的低糖分和主要用於鹹味菜餚的特性,使其在法律上被歸類為蔬菜。這個分類不僅解決了海關爭議,也凸顯了法律定義與科學定義之間的潛在差異。

番茄的雙重性教導我們一件事:語言和科學有時並非完全重疊。語言是流動的,受文化和社會影響所形塑,而科學則基於客觀觀察和實驗。因此,當我們談論番茄時,我們應該瞭解其在不同領域中的不同含義。

最後,番茄的定義之爭提醒我們,食物的分類不僅僅是學術問題。它影響著我們的飲食習慣、農業實踐,甚至國際貿易。雖然番茄的法律定義或許令人意外,但它也揭示了語言和科學之間迷人的相互作用,以及我們對食物世界的理解是如何隨著時間而演變的。

番茄為什麼是蔬菜?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番茄真的是蔬菜嗎?

從植物學角度來看,番茄是一種水果,但根據美國最高法院 1893 年的裁決,它在法律上被定義為蔬菜。這項裁決是為瞭解決番茄進口關稅的爭議。

Q2:最高法院為什麼將番茄定義為蔬菜?

最高法院在裁決中考慮了番茄的低糖分和主要用於鹹味菜餚的特點。這些特點使其在法律上更接近蔬菜,而不是水果。

Q3:番茄的雙重性質對於理解它的定義有何影響?

番茄具有植物學和法律上的雙重性。植物學上它是水果,而法律上它是蔬菜。這種雙重性凸顯了定義的複雜性,以及食品分類方式如何隨著時間和背景而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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